在日本对申请签证(居留资格)许可有困扰的中国/台湾朋友们,请您跟【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事务所】联系!
例如就业或结婚等,签证(居留资格)是需要按照各自活动目的而取得其许可的。
但是,由于签证(居留资格)许可申请跟法律深刻有关,可能有很多朋友们不能随意办理手续而觉得困扰。
【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事务所】的强势在于可以用中文来沟通,到现在为止已经帮过许多签证(居留资格)的许可申请。我们恳切地听取客户朋友们的讲话,提供深厚的支援。如您委托我们的话,请您随意给我们提出意见。
虽说邀请居住在中国/台湾的亲属到日本,按照案例有种种方法。
将“居住在中国/台湾的(外籍)亲属是父母或子女的案例”作为主要案例而举例。
案例1[将居住在中国/台湾的(外籍)亲属(父母或子女)作为短期居留(“短期逗留”居留资格)者而邀请到日本的时候]
将父母或子女子等亲属作为短期居留者而邀请到日本的时候,需要入境日本之前向驻外日本公使馆取得短期逗留签证(查证)(除了免除签证(查证)国家和地域以外)。
(※香港/澳门/台湾属于免除签证(查证)国家/地区。关于免除签证(查证)国家/地区,请您也参考外交部“免除签证(查证)国家和地域(短期逗留)”网页。)
此外,“短期逗留”居留资格是跟其他居留资格不一样,不需要入境审批之前预先向出入境居留管理局接受居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核发。
“短期逗留”是指;观光游客或参加会议之者等,将要短期逗留在日本的人士应有的居留资格。
案例2[将居住在中国/台湾的(外籍)子女作为中长期居留者※,而且该居住在中国/台湾的(外籍)子女是居住在日本的邀请日籍人的亲生子或特别养子的时候]
将居住在日本的日本人(邀请人)的亲生子或特别养子邀请到日本的时候,应该取得“日本人的配偶等”居留资格的许可。
“日本人的配偶等”是指;日本人的配偶或特別養子,或者作为日本人的子女而出生之者能申请的居留资格。
案例3[将居住在中国/台湾的(外籍)父母作为中长期居留者※而邀请到日本的时候]
除了因父母高年龄或的病等原因而不可或缺扶养监护,而且在本国没有其他扶养监护父母的亲属的时候等,人道上能认为迫不得已的情况之外,原则上,没法将父母作为中长期居留者※而邀请到日本。
这些仅仅是部分几个例子。
按照“邀请人士是如何身份之者?”,“被邀请的居住在中国/台湾的(外籍)亲属作为短期居留(“短期逗留”居留资格)者而邀请,还是作为中长期居留者※而邀请?”等等,按照各自情况各自方法有所不同,如您有困扰,请您委托给【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事务所】。
(※此外,虽然在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
- (除了“短期逗留”之外,在所有的居留资格)决定三个月以下的居留期间者
- (不管居留期间的长短)决定外交或者公用的居留资格者
- (不管居留期间的长短)决定特定活动的居留资格,而且特意指定台湾日本关系协会在日事务所的职员或者属于跟该职员同一住户家属构成人的活动之者
- (不管居留期间的长短)决定特定活动的居留资格,而且特意指定巴勒斯坦在日总代表部的职员或者属于跟该职员同一住户家属构成人的活动之者
正确地说,不符合“中长期居留者”。但是,一般来说,作为中长期间逗留在日本之者,在此,将该等人也包括在“中长期居留者”内而讲。
详细内容,请在“如您想要在东京咨询申请签证(居留资格)的话,请您来到【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事务所】~短期居留和中长期居留的区别~”网页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