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日本签证申请(居留资格)的人士,请您利用【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事务所】。
【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事务所】代表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之前留学过中国北京语言大学,也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世界四大会计审计法人从事过税务咨询业务。
另外,【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事务所】代表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不单是日本行政书士,而且是中文口译导游。经过位于中国的世界四大会计事务所里的税务咨询业务经验,不单精通日本法规,而且精通中文法规,我们自豪针对来自大中华地区国家,特别是中国大陆客户的签证申请(居留资格)、归化有关业务很有强势的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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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日本工作,必须具有可以就业居留资格。
一般来说作为许可申请很多的的居留资格,可以举下面等。
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是外国人士在日本进行事业经营或管理的时候所必要的居留资格。
这个居留资格的关键是;对象外国人士是否实际参加经营或管理。只是就任高级管理人不可以说符合“经营•管理”。需要实际参与决定事业上重要事项或从事自行事业等的活动。
技能
“技能”是符合与日本公私机构签订合同,从事属于产业之中特殊领域活动的熟练劳动者的居留资格。
例如,法国菜或中国菜等外国菜的厨师、体育引导员等,符合“技能”居留资格。
要获得此居留资格,必须具备熟练的技能。换言说,需要具有一定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年数。
技能实习
“技能实习”是作为技能实习生而在日本活动的外国人士所需的居留资格。
“技能实习”有几种类型,根据活动内容和技能水平的不同,分为“技能实习1号”、“技能实习2号”、“技能实习3号”。
此外,技能实习1号、2号、3号分别有;接收海外合资企业或交易对象企业等的员工而接受企业单独进行技能实习的“企业单独型(甲型)”;以及由非营利法人(合作社、一般法人等)进行监管,并在其旗下企业等实行技能实习的“团体监督型(乙型)”。
就是说;“技能实习”这一居留资格共有6种类型。随着技能掌握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可以从“技能实习1号甲/乙”变更为“技能实习2号甲/乙”,再变更为“技能实习3号甲/乙”。“技能实习3号”是根据2017年11月1日施行的《关于适当实施外国人技能实习以及保护技能实习生的法律(技能实习法)》新设立的类别。技能实习生在完成“技能实习2号”的实习后,在开始“技能实习3号”的实习之前或开始后的1年以内,必须回国一个月以上。
除了上面之外,还有其他可以可以就业的居留资格,根据各自的活动目的,应该申请的许可也有所不同。
在日本申请签证(在留资格)之际,【行政书士波贺野刚如事务所】为您提供协助,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